在國家越來越注重保護民族自主品牌的今天,企業還是應該腳踏實地,做好自己的原創品牌,不要“惡意摹仿”,不要走捷徑,“蹭品牌”“傍名牌”,最終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!
今天分享一則我司代理成功的異議成功案件,這個案子有它的普遍性,可以給品牌商家用作參考。
本案涉及的案例依據已生效的法院調解書,且對當事人作了隱名處理,只為提供案例分享,請讀者勿對號入座。
本案的關鍵是:收集惡意性的關鍵證據、法條的適用。本案的特殊性在于,爭議商標的注冊人,也就是被申請人,與申請人為同業競爭者,同時是申請人的品牌原加盟商。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如此近似,一旦注冊并投入使用,必然使相關家長和學生混淆誤認。損害申請人和相關家長的合法權益。代理人通過專業,把爭議商標無效宣告,可以“正本溯源”。